2021-11-06 16:41:58 來源 : 中國基金報
中國基金報 泰勒
周末了,大家來看點行業(yè)八卦。
招商證券的銀行首席分析師廖志明,這兩天在網(wǎng)上發(fā)文聲討前東家天風證券,原因很簡單,就是錢的問題,廖志明稱,在天風勤勤懇懇工作了四年多,結(jié)果離職后,2018年和2019年剩余未發(fā)獎金都不給,微信也被刪了!
資料顯示,廖志明 目前是招商證券銀行業(yè)首席分析師,之前在天風證券當分析師。
來看看事情經(jīng)過。
1、廖志明2016年6月入職天風證券研究所,在天風證券工作期間,2017年年終獎直至2019年8月才拿到,2018年獎金也并未在2019年發(fā)放,直到2020年年中才部分收到。
2、獎金到手太久,廖志明決定離職,于2020年12月9日正式提交離職申請,希望離職后能通過法律途徑拿回應得的獎金。
3、廖志明以為,2021年2月8號天風會發(fā)放2018年和2019年剩余未發(fā)獎金。但是那一天,并未給發(fā)放一分錢。
4、2021年3月初,廖志明找天風證券研究所后臺負責人李XX溝通,希望能將拖欠的獎金及時發(fā)放,未獲回復。2021年7月2日,微信與天風證券研究所所長趙XX溝通,希望將拖欠獎金及時發(fā)放,之后被立即刪除微信好友關(guān)系。
5、2021年7月中旬,廖志明向西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6、2021年8月26日,天風證券提出愿意在支付2018年和2019年剩余獎金72.7萬元基礎(chǔ)上再加十幾萬元。廖志明未接受該方案。
7、2021年10月13日上午,仲裁案件正式開庭,因為廖志明離職前簽過一份承諾書,里面顯示,離職之日,本人保證不再向天風證券主張任何權(quán)利。
就是因為這份承諾書,仲裁員認為天風證券沒過錯。
而廖志明認為,從離職承諾書內(nèi)容來看,通篇為要求員工對公司進行單方的承諾,并無明晰雙方權(quán)利義務的條款,權(quán)利義務高度不對等,天風證券公司也未蓋章,屬于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quán)利的格式條款,應認定為無效。
具體獎金是怎么回事呢?我們來看看裁決書怎么說的。
1、廖志明稱,他2018年跟2019年的部分獎金,在2021年年初的時候,沒有發(fā)完,這兩年的銀行組獎金是2297494元(近230萬),個人占了2163810元(216萬元),直到離職,還有剩余72.69萬元沒給。(基金君注:這點也被網(wǎng)友詬病,一個首席就占了全隊90%的獎金,剩下的同事心里不知道啥滋味)
2、而2020年的獎金,天風只給了廖志明30多萬,廖志明認為,一整年的獎金算下來應該是165萬多,也就是還有135萬元沒發(fā)完。
3、綜上所述,廖志明認為,2018、2019、2020三年未發(fā)放的獎金合計200多萬,天風證券應該補足。
4、天風證券這邊認為,第一、廖志明離職的時候就承諾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quán)利;第二、2018、2019兩年,因為有銀行組的分析師沒經(jīng)考核就離職,本來屬于他們的獎金也不能算到廖志明的身上;第三、廖志明沒有參與2020第三季度的考核,而且四季度工作量明顯銳減,客戶派點是其他同事在做,因此也沒資格參與2020四季度的考核。
5、最后仲裁員認為,因為廖志明簽了那份承諾書,還是駁回了他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