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5 17:59:38 來源 :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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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出獄后,謝哲海曾在浙江義烏一家餐館打工。 (南方周末記者 李在磊/圖)
近日,謝哲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河南高院受理了他的國家賠償申請。
謝哲海是河南省太康縣一樁冤假錯案的當事人。1996年,時年25歲的謝哲海卷入一場鄉(xiāng)村命案,被誤判為殺人兇手后,在監(jiān)獄中度過半生。二十多年來,謝哲海堅持喊冤,在2018年出獄后,他四處奔走申訴,試圖洗刷冤情(詳見2019年11月南方周末報道《補偵之后,仍“事實不清”的兇殺案》)。
2020年11月,河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2022年11月30日,河南高院認定該案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再審改判謝哲海無罪。
獲得無罪判決半年后,謝哲海向河南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067萬余元;同時要求河南高院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
“不光是錢的事,這個責任誰來負?”2023年6月22日,謝哲海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拿到國家賠償后,不排除繼續(xù)追究辦案機構(gòu)和人員的責任。謝哲海說,當年他被迫“簽字畫押”,22年的牢獄之災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家里人也被指指點點,抬不起頭”。
而且,雖然謝哲海被改判無罪,但是真兇并沒有落網(wǎng)。謝哲海希望公安機關繼續(xù)追查案件真相。
謝哲海是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