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 13:18:37 來源 : 廣州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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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記者從廣州稅務部門獲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法定申報期6月30日即將截止。稅務部門提醒,如2022年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超過400元,需要依法辦理年度匯算并及時補稅,請于6月30日前登錄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
據(jù)廣州稅務部門介紹,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是指:在年度終了時,居民個人按照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6萬元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依法可以確認的其他扣除、捐贈等可以扣除的金額后,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進行計算就可以得出納稅人當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最后用全年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減去年度內(nèi)預扣預繳時已經(jīng)繳納的稅款,就可以得出本年應補或者應退的稅額。所以,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按年度來結(jié)清納稅人應補或應退稅款的過程,納稅人需要在這個環(huán)節(jié)補充完成自己的納稅義務,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預扣預繳時的多繳稅款。
廣州稅務部門溫馨提醒,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guī)定,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jié)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應補稅未補稅納稅人,稅務機關將對納稅人補稅情況進行分析后,先開展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將依法立案稽查,并選擇部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立案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林琳 通訊員:楊銳軒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龍成柳